运用考古资料论述河图洛书和八卦的起源,赵国华先生作过非常认真的努力。他在《生殖崇拜文化论》中认定八卦起源于卜筮,数字卦是爻画卦的前身,于是认定八卦八个符号各自有它的原始数字意义,而且八个原始数字必定是一、二、三、四、六、七、八、九,于是得出伏羲八卦存在“深层矛盾”的结论,认为八卦的“形”与“数”不相合。在这种情况下,赵国华先生便去追求八卦“形”与“数”的相合,制造出一个八卦“母图”,认为先天、后天,一切八卦图都由其“母图”演化而来。赵先生所谓的八卦“母图”即今传洛书,而他认为则是原始“河图”,它本是半坡母系氏族公社的鱼祭祭坛布局图,他对半坡彩陶纹饰作了一系列人为的解释设定和规则从而推定这个图在半坡遗址中的存在。为了论证八卦符号严格对应八个数字,他规定阳爻代表三、阴爻代表二,又规定一部分八卦符号分“实质部分”和“附加部分”(“附加部分”则不计数),又对坤卦符号运用“合三为一”、以一半代表整体的运算规则等等。为了将半坡鱼纹论证为八卦符号的前身,赵先生采取“三个鱼头等于一条鱼”、“一个三角形代表一个鱼头”、“两个三角形代表两条鱼”、“以一代一”、“以一代二”、“以一代三”、“合三为一”、“合四为二”、“一与三通”、“六与二通”等等、等等,让人眼花缭乱、昏头胀脑的他设定的半坡鱼纹示数的重要“密码”,终于将乾、离、坎三个八卦符号与半坡鱼纹挂上钩,而巽、震、艮三个八卦符号以及兑、坤两个八卦符号与他归类的半坡鱼纹都不甚吻合,便只好认为半坡鱼纹尚待进一步演化才能最终完成向八卦符号的过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8月第1版)。赵先生这种研究由于将八卦、河图洛书的本来面貌及其相互关系都作了改造,其前提和论证目标都是虚假的或不确定的,论证材料(半坡鱼纹及其他纹饰)也被作了改造或过多的人为设定,可以说整个论证从论题、论据到论证的过程都是虚假的。这种研究除了给没有八卦和易学基本知识(或这种知识不够详备)的人带来混乱、进行误导以外,没有任何科学价值和意义。
由于不接触考古,易学界还误传着一些似是而非的与八卦有关的“考古资料”。如顾文炳先生在《阴阳新论》中说:“近年来,在陕西歧山周文王太庙的地下室等处,出土了大批有四千多年历史,相当于虞、夏时期的甲骨文字卦爻。卦画大多由数字组成六画,也有三画、四画、五画组成的卦画”(辽宁教育出版社1994年10月版3页)。欧阳红先生在《易图新辩》中说:“陕西半坡氏族文化的红土陶罐有形如乾、坤合一的爻卦象‘丰’,距今六、七千年。河南开封一带出土了六、七千年前的刻有三叠、四叠、五叠、六叠爻卦之象,以及刻有太极图、河图的彩陶壶”(湖南文艺出版社1996年10月第1版15页)。这些说法不知依据何在。目前见诸报道的数字卦将近100例,绝大部分都是六爻卦、三爻卦,仅有张政烺先生在《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和《殷墟甲骨文所见的一种筮卦》中列举了三、四个四爻卦、五爻卦,但它们实际都应是六爻卦,只存四爻、五爻或者是因为器物残损或者是因铜器锈蚀尚“未剔出”的原因所致。这些卦符的年代绝大部分是商周时期及以近的,仅有几个属史前时代崧泽文化(或马家滨文化),而并无虞、夏时期或河南开封一带六、七千年前的,更不存在什么四爻卦、五爻卦(参见:张政烺《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饶宗颐《殷代易卦及有关占卜诸问题》,《文史》第二十辑第12页;曹定云《新发现的殷周易卦及其意义》,《考古与文物》1994年第1期)。张亚初、刘雨先生在《从商周八卦数字符号谈筮法的几个问题》(《考古》1981年第2期)中谈及的几个四爻、五爻卦画据推测应是八卦性质的符号,但它们是用爻画(即线段)而非数字表示,其年代更非虞、夏时期或六、七千年前,而仍在商周时期。蔡运章先生在《远古刻画符号与中国文字的起源》(《中原文物》2001年第4期)中谈到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出土的陶壶上有一个三爻数字卦,其年代在四千多年前,这可能是迄今所见公开报道的唯一一例虞、夏时期的数字卦,但也非四爻、五爻。至于半坡文化中的卦象“丰”及开封一带出土六、七千年刻有太极图、河图的彩陶壶,也无所依据,不再赘述。欧阳红先生《易图新辩》在考证太极八卦的根源方面颇为严谨,更有不少极具说服力的创见、卓识,但涉及史前考古资料的地方就显得生疏和隔膜了,让人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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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界的学者对考古学和考古资料有较多或比较深入的了解,但因其主要精力不在易学方面甚至不接触易学或在易学方面没有较详备的知识和较深入的认识,因此他们常常错过考古发掘出土的易学资料或不能依凭考古资料在易学研究上深入下去,甚至也有“隔行如隔山”的情况。
陈久金、张敬国先生在《含山出土玉片图形试考》中对河图、洛书、太一行九宫以及含山玉版周缘钻孔布数4、5、9、5有一些含混说法。如说河图洛书“河图以十个数为图,洛书则以九个数为图。但是,这九个数的功用与十个数是一致的”、“河图行至九之后,转至十;而洛书行至四、九之后则均还中央五。可见洛书以五为小周,以十为大周”;如说太一行九宫“五代表中宫之数,太一自一循行至四以后回至中央五。六七八九与一二三四之数相匹配,故太一循行至九乃还至中央五。这就是玉片孔数以四、五、九、五相配的道理”;又如“河图、洛书均用五行,并无本质的区别。远古没有文字,人们才使用钻孔、画圈的办法计数,以代替五行交替记载时节。因此,河图、洛书就是历法”。如果不了解陈久金先生的思想,这些话看起来根本就是不知所云。陈先生认为,河图洛书的十个数就是十月历的十个月,而阴阳五行也是源自十月历,五行即一年分五季,每季为公、母或阴阳两个月,正是因为这样,河图洛书才没有本质的区别,“九个数的功用与十个数是一致的”。“河图行至九之后,转至十”即九月之后是十月;“洛书行至四、九之后则均还中央五”是指十月历分上下两个半年,每四个月之后便进入冬至或夏至之月即五月、十月(均是阴阳交替时节,故五、十相通),这是河图洛书中宫布数为五和十的原因,所谓太一行九宫“每四乃还于中央”(《星经》)之行游规则也是渊源于此。但这些说法在河图洛书数阵上是说不通的,因为河洛数图反映十月历的月序(分阴阳方位即“天一地二”之类)和月份温差相等关系,它们均不是按一至十10个数布成环形图式,故在河洛数图上从季节、时序方面说是不能“行至九之后,转至十”、“行至四、九之后则均还中央五”,也不能去落实太一行九宫“每四乃还于中央”之规则的。“太一行九宫”的图式是后天八卦配洛书图,“太一行九宫”的本义是指北斗绕北天极旋转一周(即一年时间)这种天象,它是一个环形路线;古人认为,太一神也象人间一样,要一年过两次新年(在冬、夏二至),故“每四乃还于中央”巡行四个月又回中宫休息一个月。由于洛书九宫图一至九9个数不是环形顺序布置,故太一行九宫不能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之序巡行,所以说“太一自一循行至四以后回至中央五。六七八九与一二三四之数相匹配,故太一循行至九乃还至中央五”在河图洛书数图上是行不通的,即仅仅按照这种说法去解释河图洛书就会让人觉得莫名其妙,谈何考古研究、科学研究?比如洛书一在北方、二在西南、三在东方、四在东南……北斗根本不可能这样一、二、三、四地乱指。考古界的学者在解释含山玉版时多沿用陈久金、张敬国先生的说法,但又止于寻章摘句,使本来就含混的表述变得更加不知所云,结果就成了以含混传含混、以神秘解神秘,比如古方先生著《中国古玉漫谈》(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10月第1版47页)、陆思贤先生著《神话考古》(文物出版社1995年12月第1版331-332页)等就是这样。冯时先生在《中国天文考古录》(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9月第1版257页)、《中国天文考古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11月第1版392-393页)中将《易纬·乾凿度》郑玄注太一行九宫之法不加批判地用于解释含山玉版的钻孔布数也是欠妥的。
